墓穴和骨灰存放格租售实名制防炒卖
条例规定,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中低价位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出租(售),不得出租(售)超面积墓穴,不得炒买炒卖或转租售骨灰存放格位。同时,这些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首个租(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可以续签,但每个续签期限也不得超过首个租(售)期限”。
为了防止转让、炒卖,条例规定,公墓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租(售)实行实名制管理,经营单位将详细记载租用者身份信息和死者基本信息。经营性墓园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租用者(购买者)要交纳维护管理费,连续2年不交的,将被书面通知并登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交的,公墓服务机构可按合同约定自行处理,未作约定的,可在使用期届满后将骨灰以生态节地方式安置。
取消殡葬服务机构年检制度
深圳拟借鉴广州上海做法,允许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公墓维护基金,专项用于支付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重大公共维修开支。公墓维护基金应当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接受民政部门监督。
在监管方面,取消殡葬服务机构年检制度,实施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经营性殡仪服务机构和公益性墓园每年三月底前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民政部门还将组织行业评价制度,定期组织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新增规定民政、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都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接受殡葬服务的对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条例规定,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中低价位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出租(售),不得出租(售)超面积墓穴,不得炒买炒卖或转租售骨灰存放格位。同时,这些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首个租(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可以续签,但每个续签期限也不得超过首个租(售)期限”。
为了防止转让、炒卖,条例规定,公墓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租(售)实行实名制管理,经营单位将详细记载租用者身份信息和死者基本信息。经营性墓园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租用者(购买者)要交纳维护管理费,连续2年不交的,将被书面通知并登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交的,公墓服务机构可按合同约定自行处理,未作约定的,可在使用期届满后将骨灰以生态节地方式安置。
取消殡葬服务机构年检制度
深圳拟借鉴广州上海做法,允许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作为公墓维护基金,专项用于支付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重大公共维修开支。公墓维护基金应当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接受民政部门监督。
在监管方面,取消殡葬服务机构年检制度,实施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经营性殡仪服务机构和公益性墓园每年三月底前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民政部门还将组织行业评价制度,定期组织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新增规定民政、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都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接受殡葬服务的对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